農業農村部回應檳榔監管問題
發布時間:
2022-10-27
檳榔不按食品來監管,未來應以什么來監管?
檳榔下架風波延宕至今,相關產業的后續發展廣受關注,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對于毛萬春等19名住瓊全國政協委員的提案,農業農村部經商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后答復稱,下一步,國家有關部門將支持海南省利用自由貿易港立法權和地方立法權,發揮自貿港先行先試作用,借鑒煙草監管經驗,從“特色產品”“嗜好品”管理角度,加快推進檳榔產業健康發展的地方立法工作,開展將檳榔作為地方特色農產品規范管理的試點,明確檳榔屬性定位,為檳榔產品監管提供法律依據。
農業農村部在答復中介紹,國家衛生健康委未批準檳榔作為新食品原料管理,也未將其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同時,認為檳榔(果實)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標準。2019年7月起,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檳榔未被批準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等意見,依法督促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停止為檳榔生產企業核(換)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截至2022年2月底,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142家檳榔生產企業持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已全部依法注銷,全國范圍內檳榔及其制品已全面退出食品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在推動檳榔及其制品退出食品監管過程中,與海南省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檳榔企業代表和行業組織進行了多次溝通。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檳榔監管問題,大力支持檳榔退出食品監管。
2021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臺了《海南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方案》,將檳榔制品暫定為普通工業產品監管,作為解決檳榔監管問題的過渡性政策,積極化解歷史遺留問題。2021年12月,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明確自2022年2月1日起生產領域不得再按食品進行生產和標識,禁止標注食用用途;自2022年4月1日起流通領域不得再銷售有食品標識的檳榔制品。
檳榔是傳統中藥材,歷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均有收錄。農業農村部上述答復提到,檳榔的炮制品檳榔、炒檳榔、焦檳榔作為常用中藥飲片用于臨床具有悠久的歷史,檳榔、焦檳榔等在中成藥中也廣泛使用。據了解,目前有檳榔四消丸、木香檳榔丸、疏肝平胃丸等2200余個中成藥品種、1400余個藥品批準文號處方中含有檳榔、焦檳榔。為盡快推進檳榔安全性相關研究,摸清現有檳榔產品的主要有害物形成和變化規律,消除不利影響,科學引導檳榔產業健康發展,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和萬寧市政府已多次召集相關專家進行座談交流和專題研究,并委托海南大學、國家果蔬加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檳榔風險評估應急專項研究及圍繞關鍵成分檳榔堿等進行檳榔成癮性和減害增益等安全性研究。
答復稱,下一步,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強溝通交流,支持有關產業主體加大在藥理學、農學、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深度開發檳榔藥用價值,推動海南檳榔產業轉型升級。
信息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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